《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从业行为管理办法(暂行)》第五条中,明确了从业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相适应的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地震工程学3个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且每个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三)具有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技术装备和专用软件系统,并具备相应的实验、测试条件和分析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主办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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