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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索引号:12532300431845013T-/2018-0625005 公文目录: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日期:2017-05-23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省、州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式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要求,结合本局工作的具体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推行政务公开是促进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环节;推行政务公开是改进政权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良好工作氛围的形成;推行政务公开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积极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我局政务公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卢晓林是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局长毛德培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震害防御(法规)科为州地震局政务公开办事机构,震害防御(法规)科工作人员为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办事人员,各部室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

三、政务公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四、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按照提出---审核---公开---评议---反馈---归档的一般程序开展公开工作。

五、政务公开五项制度

政务公开五项制度包括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把好政务公开各个环节,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的制度保障。现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五项制度:

(一)责任制度。州地震局局长卢晓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震害防御(法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和评议。对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职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效能告诫。

(二)审议制度。由州地震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产生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结果是否合法、真实、可信;是否突出重点等四个方面进行审议,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要求做到公开一期审议一期,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评议制度。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

(四)反馈制度。通过我局的工作通报会,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发现的问题,从而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五)备案制度。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将每期公开的内容统一归档,由震害防御(法规)科保存备查。

六、公开形式

(一)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上设立多个栏目,具体公开党务、政务方面内容,公布监督电话;

(二)设立本局内务公开栏;

(三)本局督查等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四)建立每周一例会制度,通报各部室工作情况;

七、公开内容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2、做好信息公开和属性划分

3、建立 “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2、开展政策解读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五)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八、监督检查

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接受本局干部职工的监督,接受县效能监督员的监督,接受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九、责任追究

州地震局将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执行政务公开的部室和个人;对在政务公开中弄虚作假、欺骗广大职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对本局内务公开的各有关部室,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将予以诫勉教育或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十、计划与总结

州地震局将坚持做好每年的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与总结,由震害防御(法规)科负责编写工作计划和总结。

楚雄州地震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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