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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2532300431845013T-/2018-0702014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16-09-18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第一部分 楚雄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地震局是州人民政府直属管理,州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和地震科技创新等工作。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4个科室。2015年末核定人员编制21人、实有20人,退休10人;聘用保安、保洁、驾驶员3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3辆。会计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州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及6月18日州委侯新华书记调研讲话精神,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助推彝州跨越发展呈现新局面。

1.强化震情跟踪,地震监测预测取得成效。制订和组织实施楚雄州、云南中部地区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全州共会商50余次,形成报告320余期、短临预报卡2份,及时调查核实宏观异常现象10余起,清理异常指标13项,跟踪监视双柏安龙堡3.6级小震群取得实效。抓好全州观测仪器的管理,完成大姚滇11井模拟水位数字化改造,举行业务培训和比武,注重提高观测记录质量,参加全省评比获前三名5项、优秀奖9项。

⒉突出重点工程,震灾防御能力得到提升。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审批权下放县市,并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禄丰县金山镇董户村社区分别命名为国家级和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4个社区(村)认定为州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实施减隔震技术应用项目14个8.6万平方米。

⒊抓住关键环节,应急救援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县市政府开展地震应急指挥桌面推演9场次,各级各行业部门及学校开展专项应急演练2200场次,开展培训10场次、应急准备工作检查5次。开展地震部门应急演练,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完成投资207万元建成楚雄州地震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快速响应地震灾害、信息收集传送和应急救援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处置双柏安龙堡3.6级小震群事件。

⒋深入社会动员,防震减灾意识显著增强。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高,投入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经费19万元,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三下乡”等地震科普主题宣传活动5次,协调州电视台、楚雄报社、州气象局、汽车客运公司等,利用专栏、专版、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深度宣传。协同教育部门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申报和认定命名州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9所。

2015年,楚雄州地震局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根本宗旨,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了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农村地区综合抗御地震的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战略实施提供了地震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59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62万元,占总收入的91.56%;上级补助收入39.43万元,占总收入的6.7%;其他收入0.47万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增加了项目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7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2万元,占总支出的33%;项目支出490.42万元,占总支出的67%;2015年结转资金16.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133.44%,主要原因是在项目支出中,增加了“楚雄州地震局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由省州共同投资281.58万元,现已投入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62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支出163.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1.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3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

与上年对比增长了2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楚雄州地震局为完成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0.42万元,比上年增加369.33万元,增长了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往年正常的业务支出外,新增了项目建设:⒈实施完成了总投资为273.98万元的楚雄州地震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项目建设及配套工程⒉为州应急指挥中心与州地震局应急平台音视频的互联互通,购置(宝利通)视频会议终端机7.6万元;⒊利用上级补助结余资金对震情值班室、台网中心、地震应急和震情值班室、大门等基础设施进行了修缮和提升改造。

2015年具体项目支出是: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万元。(1)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绩效考核奖8.38万元;(2)房屋修缮费2.58万元;(3)防震减灾会议费3.51万元。

2、地震监测支出124.42万元。(1)专业仪器维持费支出25万元;(2)地震综合监测台站建设支出9万元;(3)省地震局补助等支出90.42万元:信息节点运维费支出0.28万元、县级业务办公用房建设经费1.72万元、楚雄局互联互通建设费3.42万元、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补助经费31.10万元、防震减灾宣传资料发放费8万元、滇东地震应急联动工作经费6.04万元、强震台网运行维护管理费6.22万元、省地震局工程院补助安评协作费21.23万元、省地震局补助楚参1井前期工作经费0.12万元、省地震局补助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经费9万元、省地震局工程院补助“广大铁路工程爆破施工”安评费2.83万元、利息支出0.47万元。

3、地震预报预测支出37.47万元。(1)地方群测群防专项经费23.2万元;(2)群测群防费4.27万元;(3)震情跟踪监视费10万元。

4、地震灾害预防支出32.4万元。(1)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社会动员工作经费25万元;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补助经费2.4万元。

5、地震应急救援支出274.6万元。楚雄州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经费200万元;州地震局视频会议终端机购置经费7.6万元;楚雄州地震局地震应急指挥信息技术平台建设设备购置费67万元。

6、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6.93万元。(1)办公设备购置费2.93万元;(2)数字化地震台网提升改造费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4%。比2014年增长了7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增资,增加了项目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8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51万元。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三)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463.65万元,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支出:1、行政运行支出163.65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万元;3、地震监测支出34万元;4、地震预测预报支出37.47万元;5、地震灾害预报支出32.4万元;6、地震应急救援支出174.6万元;7、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6.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额10.57万元,其中,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0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9.17万元,压缩了46%。减少的主要原因2015年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修改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压缩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楚雄州地震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单位多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楚雄州地震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6.56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7.13万元,压缩了52%。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楚雄州地震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1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01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2.04万元,压缩了34%。主要用于接待防震减灾工作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楚雄州地震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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