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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索引号:12532300431845013T-/2018-0620002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6-07-23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防震减灾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53号)、《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云南省防震减灾专项规划框架指导下,结合楚雄州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编制完成。规划实施期为2011年至2015年。本规划是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全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审批防震减灾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

一、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楚雄州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发布实施,楚雄州综合防震减灾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8月30日四川仁和—会理6.1级、2009年7月9日姚安6.0级、2010年2月25日禄丰、元谋交界5.1级等地震致使楚雄州受灾,在震前预测研究、震灾预防,震后紧急救援中,从领导组织能力、灾害防御能力、震灾应对能力、抢险救援能力等方面得到较好体现。

1.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环境不断优化

进一步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了政府在防震减灾中的主导地位,突出地震部门的牵头作用,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大力推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监督检查工作。对现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修订,结合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2.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逐步提升

以原有观测台网为基础,推进地震台网数字化建设,完成27个台项数字监测项目安装、调试,并投入观测,初步实现我州地震观测项目的数字化、综合化及数据传输网络化。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管理和观测环境保护,观测质量稳步提高,为地震预报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资料。依托数字观测技术跟踪地球物理场动态变化、提取地震前兆信息,在地震发生前提出不同程度预测意见,为实施震前震灾预防措施、落实应急准备、震后快速组织抗震抢险救灾提供了决策依据。

3.震灾防御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州各级地震、发改、建设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先后完成了300多项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动参数复核和选址工作,确保了新建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建设全面推进,2007年至2010年,由省级补助16000万元, 州级补助800万元,全州10县市4.35万户农户开展了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农村综合抗灾防灾能力,而且增强了民众防震抗震意识。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工作方针,建立了以常规宣传、强化宣传、应急宣传和救灾宣传为主的防震减灾宣传体系,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4.抗震救灾取得实效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健全防震减灾指挥机构,加强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力度。在州内近几年的抗震救灾中,做到“备震充分,行动迅速,指挥有力,成效显著。”

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州人民政府已组建了楚雄州抢险救援中心,为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在城乡建设中,已逐步将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等纳入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全州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确保了地震应急保障。州人民政府每年在安排财政预算时,都预留有应急预备费。

5.地震部门基础设施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进一步改善

地震部门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专用设备的新建、维修和更新得到逐步落实,9县地震应急用车、办公设备(一台“一体机”、一台照相机、一台计算机)配到各县地震局,业务办公用房的新建、扩建和修缮加固项目基本实施完成。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从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看,成效不一,并且还有尚未开展的项目,主要原因有:

1.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实施时间晚。2008年1月规划才发布实施,而且属行业性质明显的专项规划,定性评估的内容多,定量评估的项目少,实施后的社会效益显示有一定滞后。

2.资金投入不到位。《楚雄州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总投资58593万元,实施20个重点工程,其中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就占总投资的94%,但工程数量只占总工程数的5%,大多数工程占总投资较少份额,就目前情况看,大多数工程项目资金投入不足,是影响重点工程启动和全面推进速度的主要因素,例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数字化观测台站建设等。

3.部门协调有待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需要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地震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才能有效地推进,但此项工作县级的管理相对到位,州级部门未能很好的执行。同样,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救灾资金保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管理系统、地震现场应急和城市地震应急救援系统的建设,既要政府的统一安排,也需要部队、消防、地震、民政、住建、交通、卫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

4.依托省级重点项目的工程受客观因素影响大。由于财力和技术力量的限制,规划任务的实施需要国家和省从资金及技术的扶持。在基础设施建设、地震监测台网优化、震灾预防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要以国家和省实施云南地震监测预报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东部城市群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云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等大项目为依托,受到省级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例如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的进度快,我州的工程进度也就快。东部城市群综合防震减灾示范工程未能开展。

二、楚雄州地震灾害和面临的形势

(一)地震灾害概况

受印度板块沿滇缅弧向东俯冲和青藏地块侧向挤压双重动力作用的影响,云南地震以频度高、震级大、灾害重、分布广著称,是我国地震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楚雄州位于云南中部,破坏性地震频繁发生,是全省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其国土面积全部处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以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 “十五”、“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计划的实施,我州防震减灾工作体系的基础建设有了明显进展。但与社会对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需求相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依然存在着一定困难。

1.防震减灾事业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对防震减灾工作经费投入总体不足,特别是大部分县没有专项业务保障经费,制约了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地震监测台网布局不尽合理,现有地震观测仪器和设备落后、老化,数字化程度相对较低,观测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地震科研开展不足,地震短临预测预报能力还较低。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和城市化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

3.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尚未完全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部分基础设施、民房、学校和生命线工程设防标准还不到位,城郊结合部和广大农村的民居设防标准不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有待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4.地震部门地震应急反应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抗震救灾的需要。大部分县地震局应急条件不能满足防震减灾工作特别是地震应急指挥工作的需求,基层地震部门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5.地震部门防震减灾专业技术人才偏少,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亟待提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需进一步加强。

(三)面临的震灾风险和社会需求

楚雄州位于川滇菱块东南端,构造相对复杂。州内较多的地震活动断裂,利于地震能量的积累,近十年来成为云南地区中强震特别活跃的地区。对历史地震活动时、空演变规律的研究表明,云南省即将进入新一轮地震活跃期,而且作为国家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的云南中东部很可能是该活跃期强震活动的主体地区,其中的楚雄州地震形势依然严峻。

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将造成建筑物的大面积严重破坏,导致数千至上万人死亡,造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停滞和社会功能的瘫痪。我州在当前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许多城镇的扩展、选址,在建设布局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向着不宜建筑地段拓展。此外,我州大部分地区是边远农村,由于经济水平和传统习俗等原因,民居建设的抗震能力低,设防意识不强,交通、水利等部分基础设施老化,在历次地震中都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最严重的区域。这些潜在的危险,将对我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从现在至20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将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和生存环境、不断把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到更高的地位,要求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安全保障。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防震减灾提出了迫切的需求,主要是:使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应急工作有序高效,尽可能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冲击;缩短灾害恢复周期,避免和减少灾害给经济运行造成的中断或迟滞;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服务。

三、“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促进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和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建设。

2.坚持减灾工作同经济建设一起抓,把防震减灾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中,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促进防震减灾工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分级管理、部门负责”的防震减灾工作体制,促进防震减灾政府职能的落实。

4.坚持依靠法制开展防震减灾,以依法治理为核心内容,依法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管理与监督机制,促进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5.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加强防震减灾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防震减灾全面发展。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我州防震减灾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预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期预报或临震预报。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本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建成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救助保障体系;地震科技基本达到国家发展的同期水平。

2.“十二五”阶段目标

到2015年,继续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基本建成多学科、多手段、覆盖全州的综合地震观测系统,能够监测2.5级以上地震;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依靠省级网络,30分钟完成地震烈度速报;地震监测预报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不断提高,防震减灾贡献率进一步提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逐步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提升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相对完善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管理,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巧。

(四)发展战略

围绕国家防震减灾战略,充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确定楚雄州的防震减灾发展战略是:把中心城区的地震安全作为重点,逐步向有重点的全面防御拓展;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加强地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的发展水平;全面提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动员全社会参与防震减灾,实现云南省人民政府提出的防震减灾“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的战略要求。

四、“十二五”期间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是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防震减灾工作向2020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阶段。要贯彻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落实战略要求,迎接挑战,加快发展,大力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保障,全面提升我州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一)继续健全防震减灾法规和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我州防震减灾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州委领导下,主动接受州人大的监督,理顺关系、强化机制、提高效率。与综合防震减灾相关的地震、法制、财政、住建、民政、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应制定、完善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实施办法,推进全州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方针。

(二)努力提升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预报水平

以现有观测台网为基础,以数字化观测为目标,以全省及我州防震减灾发展的长远规划为依托,以提高观测质量、促进地震科学研究为目的,科学规划和布局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统一规划、分级布设、协调发展、突出重点,加快观测技术改造步伐,推进数字化测震台网、前兆观测台网、强震动观测台网、烈度速报台网和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督促大型水库等重大工程依法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并纳入统一管理。完善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和完善地震前兆观测,积极探索和发展新的观测技术。

充分利用云南地震活动频率高、构造典型、震例资料丰富、基础研究程度较好的优势,获取云南区域地球物理场动态演化图像及地震前兆信息,研究和开发新的、更有效的地震预报技术和方法;检验、完善现有经验和认识,探索地震预报理论并指导预报实践,力争取得地震短临预报的进展。突出本地区的优势,研究、判定楚雄州未来5年、15年地震趋势,提出灾害预测意见,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力争对6级以上,特别是7级以上地震实现具有一定程度减灾实效的中、短期预报。

(三)逐步推进地震灾害的全面防御

国土利用、城乡建设、水电开发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并联审批程序,确保建设工程均按经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各级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的必备内容,重大建设工程必须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据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各类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建设。住建、交通、水利、电力、地震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责任。加强各类建设和加固工程的抗震设计与施工管理,提高抗震加固技术水平,进行城市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以国家和省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为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村民居建设和加固的指导,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

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四)进一步建设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组建一支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地震紧急救援分队;积极动员社会公众,发展以社区为单位的志愿者救援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在城乡建设中,将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等纳入总体规划。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积极开展震灾预测研究,提高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技术支撑能力。财政、民政、住建、交通、电力、水利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物品储备网络、救灾资金保障机制和对口抢险专业力量,能根据灾情及时组织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继续对防震减灾投入,根据不同条件,分步实施,加快对地震部门的基础设施、办公条件、专用设备的新建、维修和更新,使地震部门的基础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提高防震减灾工作能力。

(五)逐步提高地震科技创新能力

地震科技创新对防震减灾事业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地震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拓宽科研渠道,加强合作,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采取多项措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科研工作活力,培养优秀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五、“十二五”重点工程

(一)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工程

1.新建和改造数字化观测台

新建三个应力应变观测台(双柏、姚安、牟定各一)和一个地电观测台(姚安)。新打深井四口(武定、元谋、大姚、禄丰各一),改造一个台项的模拟观测为数字化观测,新建三个地下流体观测台。以州地震局现有观测条件为基础,进行设备更新、升级,通过增设测项,建立前兆综合观测站。

2.防震减灾信息节点建设

以州防震减灾中心信息节点为中心,对已建、在建和拟建数字化观测项目的南华、大姚、永仁、禄丰、双柏、牟定、武定、元谋等8县建设信息节点。

3.跨断层形变观测点阵建设

依托“川滇地震预报试验场”项目,在楚雄、双柏(红河断裂中段)和武定、元谋附近,建设跨断层形变观测点阵。

4.地震预报基础研究及智能化会商系统建设

依靠科技进步,加强长、中、短、临地震预报指标和分析预报项目的研究。加快现代科技成果转化,利用国家规划建设“川滇地震监测预报 实验场”的先进科学手段,结合楚雄实际,开展地震预报基础研究。应用高新技术建立现代化的楚雄州地震预报系统,逐步实现分析预报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我州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二)震灾预防体系建设工程

1.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建立地震、宣传、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知识受教育程度。以楚雄州防震减灾中心为龙头,建设综合性的楚雄州地震科普宣传基地,利用图片、实物展览、动画演示、数字仿真、远程教育、专家讲座、地震模拟和救援演习以及经常性的专题科普展览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提高青少年防震减灾的综合素质。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系统的建设,提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的能力,有效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2.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州县地震部门按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制定经费投入政策、管理办法和稳定群测群防队伍的措施,确定并保障地震群测群防员岗位津贴的标准和发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并发挥作用。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3.基础调查探测与技术平台建设

开展楚雄中心城区地震安全的基础探测、调查和评价,建立具备地震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技术支撑和地震安全评价等功能的防震减灾管理与服务技术平台,以及先进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技术系统,为城市规划和城区改造提供必需的基础信息和评价结果依据,为城市公共管理和应急处置提供有效的应急救援信息和辅助决策平台及地震安全信息和咨询服务。

4.震害综合防御示范工程建设

住建、国土资源、水务、交通等部门和各县(市)要组织开展水库、桥梁、房屋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制定、实施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的规划,逐步消除未能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对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抓紧组织搬迁避让,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针对性地选择1-2个新建住宅小区,进行地震安全示范小区建设和生命线系统地震安全示范建设。

(三)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管理系统建设

完善州、县两级《地震应急预案》。特别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大型企业、重点危险源管理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特别是楚雄市和各县城区等人口高密集场所应编制社区应急预案。开展地震灾害风险研究,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

2.地震现场应急和城市地震应急救援系统建设

加强全州各级各类地震应急救援抢险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救援队伍指挥调度机制,提高救援队伍的指挥通信、远程机动和综合保障能力,满足同时开展多点和跨区域实施救援任务的需求。建立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整合应急救援力量,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加强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训练,提高卫生、交通、通信、水务、安监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本着“资源共享、一专多能”的原则,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地震、建设、交通、卫生等行业专业人员参加,组建地震紧急救援分队。动员社会公众,发展以社区为单位的志愿者救援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

3.地震灾害预测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系统建设

对城镇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生命线工程系统,次生灾害源调查,预测地震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推进完成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完成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填图和危险性评价工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各县县城完成震害预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更新和完善楚雄州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收集完备至乡(镇)一级的地图、社会经济统计数据、生命线工程资料、预案准备、应急避难场所、救灾力量分布等内容。

4.地震紧急避险场所的规划和建设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特别是中心城镇,将应急避难场所、紧急疏散通道等纳入总体规划,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运输、供水、供电、通讯、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备。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布局科学,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基础设施。农村要结合本地地形、地貌特点,在方便生活并比较安全的地区预留避难场所建设场地,确保大震后有临时避难场所。

5.应急物品储备网络和救灾资金保障

根据地震灾害应急物资需求量大、种类多、时限性强的特点,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州、县两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部分边远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优化储备布局,合理确定品种和规模,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救灾物资的质量安全监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推进应急救援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与社会捐赠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机制。

6.基础设施及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与省地震局应急系统上下对接,以州防震减灾中心辐射全州9县,形成网络、整体联动的应急指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建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系统横向联动平台;建设高计算性能、可视化、高带宽、安全性强的地震应急信息汇集、交换和服务系统,构成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和处置地震和其他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系统共享平台。

(四)防震减灾技术的探索和研究工程

积极开展监测设备、监测手段、预报方法的研究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探索、引进和开发适合楚雄实际的地震监测设备、监测手段和预报方法。试点建设相应的震情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完善震情的快速处理、判定和发布。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橡胶资源丰富、减隔震技术领先的优势,出台相应扶持政策,逐步推广应用结构抗震、加固、隔振、减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在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人员密集场所、救灾物资储备库、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通信、电力、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新建工程全面推广使用。

六、保障措施

(一)领导与组织保障

防震减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关注、投入和努力。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震减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相关单位和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社会管理保障

推进州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地震部门在防震减灾中的基础性作用。住建、民政、交通、科技、水务、教育、卫生、电力、安监等防震减灾工作相关部门,在制定本行业“十二五”专项规划时,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求,与本规划进行衔接。

(三)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的防震减灾投入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建立健全减灾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将防震减灾事业的资金需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减灾资金,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社会捐助工作,大力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社会投入多元化的防震减灾事业投入体系。同时要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项目衔接,以国家和省实施项目为依托,制定计划,积极准备,争取更多的支持,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机构和人才保障

州、县(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明确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责,强化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推进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发挥州、县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

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保证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与队伍的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改善队伍总体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和锻炼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精干高效,能够胜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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