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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2532300431845013T-/2018-0917001 公文目录: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2018-09-17 主题词:部门决算 财务公开 2017年度 文  号: 成文日期:2023-03-27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419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以下简称楚雄州地震局)是州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州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社会防震减灾事务,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正处级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⒈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州实际情况,组织起草本州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⒉制定本州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州防震减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⒊管理本州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本州的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本州辖区及云南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议,负责本州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⒋管理本州震害防御工作。主要是震害预测工作以及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及水库诱发地震和防灾工作。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指导和监督本州重大(重要)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⒌协调管理本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会同州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楚雄州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监督其落实;负责向州政府和云南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速报震情和灾情,并配合做好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本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参与制定救援方案,参与组织实施现场救援。

⒍组织开展本州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负责保护本州行政区域的地震观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和地震遗迹。

⒎协助各县(市)党委、政府管理县(市)地震局,按照县(市)党委、政府为主,州地震局协助的双重管理原则,对其领导班子配备,防震减灾工作进行指导。

⒏承担本州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⒐承担州级领导机关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参与和配合其他单位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设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即: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应急救援科。核定事业编制21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8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局长),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⒈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评。州财政预算2017年防震减灾事业经费178.95万元,比2016年增长35.95%。禄丰4.1级、南华2.5级等有感地震发生第一时间,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都及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组织领导保证。

⒉强化监测预测基础建设。2017年投入80余万元新建和改造了牟定地下流体观测井、双柏基准台等5个观测台站,加强了全州地震监测质量管理,前兆观测2项获得全国质量评比第三名,强震观测获得全省第三名;实施以滚动会商为基础的制度改革,组织周、月、季、年定期会商52次,组织召开了云南中部地区2017年震情跟踪工作会;强化宏微观核实,持续跟踪3个月,取样195份完成40期报告;共计198个骨干测报点614名宏观联络员的群测群防体系得到持续加强。

⒊提升震害防御能力。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进一步加强,新的抗震标准得到贯彻全面落实,5个重点项目所需地震安全报件积极完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推进,已实施13.5万户,完成城镇棚改3.97万户;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州共核准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132件,应用减隔震技术工程项目14个;深入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5个社区(小区、村)被中国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认定命名,目前累计创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个、省级11个。

⒋突出应急预案准备。围绕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开展了以地震为背景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和地震应急指挥桌面推演10场次,各级各行业和学校开展专项应急演练2900余场次,妥善处置禄丰“7·02”4.1级地震,投入51万元组织5期业务比武和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班;加强救灾物资贮备,常规救灾物资达11万余件套,29个应急避难场所投入使用,更新5万余条震害预评估基础数据;开展应急准备工作督促检查,严肃值班值守纪律和监督力度,强化了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

⒌深化防震减灾社会动员。通过各类媒体,依托全国“5·12”防灾减灾日活动等为载体,结合“平安中国”宣导活动,仅2017年就投入宣传经费22万元,开展“六进”宣传60次,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布设展版600版次,宣传栏40版,发布各类信息440条,开展主题讲座4场2000余人次;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7所通过认定命名,省、州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累计31所,社会公众防震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⒍取得的主要成绩。政府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地震监测预报基础不断夯实,震灾预防预报体系不断完善,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防震减灾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成效显著。在全省2017年监测质量评比中获5项前三名、4项优秀奖的好成绩,在全省2017年度综合考核中,楚雄州考核成绩排名较2016年上升了1个名次,2017年全省综合绩效考核中防震减灾工作考核成绩名列第2名。

⒎存在的问题。一是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待加强,观测环境和条件有待改善。二是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还不到位。三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抗震救灾的需要。

⒏改进措施和下一步主要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部署,以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推进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落实。二是深化基础建设,强化震情意识,提升震情监视和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强化抗震防灾意识,提高综合防御能力。四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震灾应对处置能力。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六是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提升地震安全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各项防震减灾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战略实施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为63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91万元,占总收入的91.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4.66万元, 占总收入的8.63%。2017年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5.74万元,增长5.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其中,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28.55万元,增长28.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2017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了92.81万元,减少了62.9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61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81万元,占总支出65.2%;项目支出213.94万元,占总支出3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总支出比2016年增加了1.62万元,增长0.2%。其中:2017年基本支出400.8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2.08万元,增长25.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213.94万元,比上年减少了80.46万元,减少了27.33%,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

2017年结转资金19.61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8.8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0.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2.08万元,增长25.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行政运行支出269.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1.6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56万元。2017年人员经费36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2017年基本支出的90.37%,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0.1万元,增长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2017年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61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11.98万元,增长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区已经使用10多年,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楚雄州地震局为完成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94万元,比2016年减少了80.46万元,减少了27.33%,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减少。2017年具体项目支出是:

⒈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42万元。(1)非税奖0.07万元;(2)办公区绿化环境提升改造费10.52万元;(3)防震减灾会议费3.23万元;(4)春节慰问费0.6万元。(5)楚雄州地震局供电设施维护改造经费18万元。

⒉地震监测支出47.84万元。(1)专业仪器维持费支出25万元;(2)省地震局补助等支出22.84万元:信息稿费支出0.28万元、强震台网运行维护管理费2.68万元、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补助经费17万元、省地震局地震预警工程勘选费2.73万元、利息支出0.16万元。

⒊地震预报预测支出29.3万元。(1)防震减灾专项经费5万元;(2)震情跟踪监视费10万元;(3)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14.3万元。

⒋地震灾害预防支出25.5万元。(1)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及社会动员工作经费19万元;(2)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创建补助6.5万元。

⒌地震应急救援支出65万元。(1)州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经费30万元;(2)地震群测群防专项经费10万元;(3)州、市、县已建应急响应系统运行费13万元。(4)州地震局应急大厅地震应急指挥平台运维费12万元。

⒍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13.88万元。(1)办公设备购置费4.89万元;(2)前兆监测仪器设备更新费8.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楚雄州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91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1.37 %,比2016年增加128.55万元,增长了28.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楚雄州地震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17%,比2016年增加128.55万元,增长了28.5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3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5万元。

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

⒊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477.3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269.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2.52万元;地震监测支出25万元;地震预测预报支出29.3万元;地震灾害预报支出25.5万元;地震应急救援支出52万元;防震减灾信息管理支出13.88万元。

⒋住房保障支出20.69万元,为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万元,完成预算的7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修改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压缩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5.03万元,下降了5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2016年持平,单位多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减少3.17万元,下降56.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52.58%。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单位的公务用车减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修改和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压缩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占55.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占40.68%。具体情况如下:

⒈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2017年楚雄州地震局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单位多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工作产生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⒊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没有外事接待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没有外事接待支出),接待人次250人(没有外事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单位多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了44.9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区已经使用10多年,设备设施老化,维修维护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楚雄州地震局资产总额7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53万元,固定资产741.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000平方米,账面原值75.0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4万元,已经全额上缴州财政。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80.9

39.53

 

237.43

37.86 

 

466.0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楚雄州地震局政府采购支出9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采购支出91.59万元,上级补助和其他资金采购支出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单位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6.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2.15万元,地震应急物资等购置、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运维等采购75.6万元,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公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⒈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6结转0.79万元(省地震局补助强震台网运行维护管理费结余0.35万元、省地震局地震预警宏观勘选费结余0.44万元)。2017年结转19.61万元(主要是我局向省地震局争取的业务经费,用于补助地震监测点日常维护、地震预测预报、防震减灾培训及宣传、应急装备、设备购置等补助支出),其中2017年省地震局地震预警宏观勘选费结余0.91万元,12月底下达的 “预警工作经费”18.7万元,因该项目资金下达较晚,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结转2018年继续实施)。

⒉ 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与总体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财政公开和资产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单位将进一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不断强化、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增强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加快单位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重视日常财务收支管理,确保所有项目资金安全、高效、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有力推动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跨越式发展。

(五)相关口径说明

⒈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⒋“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⒈基本支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主要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⒉地震事务: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

⒊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⒌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⒍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等方面的支出。

⒎地震监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⒏地震灾害预防: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⒐地震应急救援: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⒑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有支出。

⒓“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⒔“三公”经费预算是指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

                                           2018年9月12日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查阅详细内容请点击 http://www.cxz.gov.cn:8080/_vsl/294E13D3404E219E6422C9281F098B43/594453D3/201E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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