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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地震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2532300431845013T-/2022-1202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信息 发文日期:2022-01-13 主题词:楚雄州地震局 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01-13

楚雄州地震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我局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州地震局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完成了2021年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效开展

为推动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州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局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双组长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组长、副组长明确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震害防御法规科为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机构,负责承办具体日常工作。做到了有机构、有专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二次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为我州防震减灾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机构、人员、制度、月报、年报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等信息公开台账。建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

二是建立健全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楚雄州地震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以及《楚雄州地震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楚雄州地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楚雄州地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依法治州和“八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楚雄州地震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和年度《“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从制度上提供了保障,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工实际,建立完善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提高议事决策能力,修改完善《楚雄州地震局党组议事规则》《楚雄州地震局党组会议制度》《楚雄州地震局局务会议制度》,编制、修订和完善了《楚雄州地震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学习手册》《楚雄州地震局制度汇编》《楚雄州地震局应急预案》。明确局党组与局行政领导班子各自议事决策范围,明细了党组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事关防震减灾全局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召开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把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我局行政决策的制度和程序。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主要党政主要领导述法报告、法治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我局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教育”网络平台学习法律知识以及“八五”普法以案释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将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以落实,把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职责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通过不断强化依法治理意识,落实“三个到位”,做到普法领导机构、普法人员、普法经费和普法计划“四落实”。局领导班子带头维护法律权威,积极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促进了我州防震减灾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法用法知识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

按照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部署和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八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学法用法、“七五”普法以案释法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用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将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以落实。

一是制定学法用法学习培训计划。制定了《楚雄州地震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各年度《“八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征订了《“八五”普法读本》《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政策汇编》《法制与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八五”普法的各种书籍和读本,做到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套。采取自学、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宣在线教育”学法,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是以机关党支部为主体,以支部“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等为载体,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年初制定和细化了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做到了学习专题、学习时间和责任人三明确,并督促抓好落实。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防震减灾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法律意识和防震抗震自救能力。

四是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防震减灾法制氛围。

五是经费保障到位。为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将普法宣传和防震减灾宣传经费列为专项经费。从2016年至今,投入经费60多万元。确保了防震减灾网站运行、防震减灾宣传、普法宣传、培训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普法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四)聘请法律顾问,确保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

常年聘请优质律师团队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确保做到文件出台、政策执行、各类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都事先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提供法律意见。

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履行法定职责,强化防震减灾依法管理

推进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标准宣传和贯彻实施。将地震监测、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等的行业标准落实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云南省地震预警管理规定》《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的普及力度,与住建、民政、交通、水利、发改等部门开展《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业务对接,确保各项工程依法建设。按照楚雄州10大专项行动方案,我局对农村危改、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以及小石门(大二型)水库、楚雄民用机场楚雄白沙哨预选场址等重大建设项目均按照法律法规授权提出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意见。

(二)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和州人民政府着力推进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协同“五型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政策和部署。州地震局不断加强政务服务自身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件要求,我局已将原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下放到各县市地震局,从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转变。根据依法治州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对涉及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及一般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权责清单和实施清单,为建立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政府体系。着力实行阳光政务,权力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楚雄州防震减灾网”公布党务、政务、预算、投资项目、“三公经费”等应公开的信息。

(三)做好政务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一是做好楚雄州地震局“12345政府热线”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和热线电话服务。为各部门及社会公众咨询、诉求、建议、投诉,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为确保我局“12345政府热线”建设和规范、高效运行,成立“楚雄州地震局12345政府热线”建设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我局12345政府热线建设和日常管理、运行工作。制定了楚雄州地震局12345政府热线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进行部署、落实各项工作。提高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规范了楚雄州地震局“12345政府热线”的运行。

二是做好“政务服务新系统”建设。按要求完成了“云南省政务服务新系统”楚雄州地震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和实施清单补充完善以及系统录入。职权职责清理以后,州地震局权责清单目前有行政处罚类五项,具体是:

1.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

2.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3.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

4.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

5.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

以上五项行政处罚事项已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州地震局将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工作目标和《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楚发[2018]1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打造最佳投资环境、最优创业环境、最好审批环境,提供防震减灾服务保障。

三是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要求完成了“互联网+监管”系统楚雄州地震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和实施清单的完善、录入。

(四)抗震设防安全监督、检查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摸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情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不断加强抗震设防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震防发〔2017〕10号)《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云南省地震局关于要进一步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的通知》(云震防发〔2016〕3号)。州地震局牵头,联合省、州、县市住建局、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组成“楚雄州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联合检查组”,对我州九县一市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学校、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检查项目为:

1.2016年以来,全州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情况

2.2016年以来,全州重大建设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重点检查“应评未评”和“评而不用”情况。

2009年5月以来全州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和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落实情况。

共检查一般建设工程和重要建设工程935个;学校建设工程项目1696个;医院建设工程项目172个。均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五)其他指标完成情况统计

1.投入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和科普宣传、培训经费67万元。

2.全局干部职工在线学法84人次,参学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3.举办各种法律培训16次,参训人员72人次。

4.组织全州地震系统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4次,取得行政执法证65人。

5.举办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和科普宣传4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6.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六进”讲座40余场次。

三、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还需提高;依法行政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制、仲裁制度还需完善。部分县市地震局领导重视不够到位,还没有把依法治理同防震减灾工作有机结合,没有形成法治思维。由于人少事多,缺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意识和制度,依靠个别科室负责、个别人员落实,导致工作实效打折扣,整体推进不足,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部门局限导致工作有差距。我局依法治州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防震减灾工作较特殊,涉及面比较窄,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还与上级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防震减灾部门中有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极少,对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滞后,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地方规章较少,贯彻落实工作参差不齐;依法行政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够详细;行政执法的力度不够等。

(三)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近年来,经费投入不足,人员编制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培训等工作的高效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创新性不强,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工作面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和城市居民,对于农村人口,宣传覆盖面较小;宣传教育形式依然沿用老套路、老办法,以摆摊咨询、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传统方式居多,宣传工作在特殊时间节点搞得轰轰烈烈,在平时则销声匿迹,影响了法治宣传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行政效能,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法律意识,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二)要坚持和完善防震减灾系统学法制度,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政能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法治培训和考核制度,实行领导任前法律考试制度,着力增强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法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与省地震局的联系对接,及时掌握地震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尽快熟悉新形势下防震减灾抗震设防等相关工作。做到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奖惩分明,使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治取得更好成效,以加强法治建设来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三)抓重点,消盲点,继续做好对青少年学生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方法、丰富载体,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将集中教育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不间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楚雄州地震局

                                                                                                                  202 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