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重新修订了《楚雄州地震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楚雄州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由震害防御法规科负责。本局信息公开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楚雄州地震局网站(http://dzj.cxz.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楚雄州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具体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楚雄州地震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楚雄州防震减灾信息网(http://dzj.cxz.gov.cn)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楚雄州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具体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局受理点:楚雄州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具体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8-3114950。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除外)。
(一)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楚雄州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具体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878-3114950;电子邮箱:86126261@qq.com;邮政编码:675000。
(二)申请方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楚雄州地震局震害防御法规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本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不予公开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不予公开,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机构:楚雄州地震局办公室(具体地址: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监督电话:0878—3128170;邮编:675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主办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地震局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威楚大道196号
值班电话:0878-3123023 邮政编码:675000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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